广告法59条处罚(广告法59条处罚标准)

## 广告法第五十九条处罚:深度解析与案例分析### 一、 简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(以下简称“广告法”)第五十九条是关于广告违法行为处罚的重要条款,规定了对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的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的行政处罚措施,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### 二、 第五十九条内容解读

广告法第五十九条原文:

> 违反本法规定,发布广告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,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,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,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,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;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,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,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,可以吊销营业执照,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、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:

(一) 使用国家级、最高级、最佳等用语的;

(二) 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;

(三)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。

解读:

1.

适用对象:

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。 2.

违法行为:

使用国家级、最高级、最佳等用语。

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。
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,例如:

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,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的(《电子商务法》第三十四条)。

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,造成消费者损害的(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)。 3.

处罚措施:

责令停止发布广告

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

罚款:

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

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,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

加重处罚:

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

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

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,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

可以吊销营业执照

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、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### 三、 案例分析1.

案例一:使用“最高级”用语

某化妆品公司在其广告中宣称其产品为“全国美白效果最好的产品”,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使用“最高级”用语,违反了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,被处以罚款。2.

案例二:贬低竞争对手

某手机厂商在其广告中,将竞争对手的手机性能贬低得一无是处,突出自家产品优势,被认定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,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。### 四、 总结广告法第五十九条对于规范广告市场秩序,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,杜绝发布违法广告,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。

广告法第五十九条处罚:深度解析与案例分析

一、 简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(以下简称“广告法”)第五十九条是关于广告违法行为处罚的重要条款,规定了对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的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的行政处罚措施,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二、 第五十九条内容解读**广告法第五十九条原文:**> 违反本法规定,发布广告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,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,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,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,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;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,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,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,可以吊销营业执照,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、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:**(一) 使用国家级、最高级、最佳等用语的;****(二) 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;****(三)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。****解读:**1. **适用对象:** 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。 2. **违法行为:** * 使用国家级、最高级、最佳等用语。* 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。*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,例如:* 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,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的(《电子商务法》第三十四条)。* 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,造成消费者损害的(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)。 3. **处罚措施:** * **责令停止发布广告*** **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*** **罚款:*** 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* 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,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* **加重处罚:** 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* 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* 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,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* 可以吊销营业执照* 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、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

三、 案例分析1. **案例一:使用“最高级”用语**某化妆品公司在其广告中宣称其产品为“全国美白效果最好的产品”,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使用“最高级”用语,违反了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,被处以罚款。2. **案例二:贬低竞争对手**某手机厂商在其广告中,将竞争对手的手机性能贬低得一无是处,突出自家产品优势,被认定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,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。

四、 总结广告法第五十九条对于规范广告市场秩序,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,杜绝发布违法广告,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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